招聘岗位、人数及范围
本次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共45名,其中驾驶员15名,战斗员28名,厨师2名。主要从事消防车辆驾驶、各项灭火应急救援任务。
招聘人员资格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忠于祖国、热爱人民。
2.责任心强,具有较强的奉献意识,服从组织分配,热爱消防事业,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无不良嗜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3.身体健康,无精神疾病史,无遗传、慢性或传染性疾病,符合体检标准,无纹身、刺青,身高160CM以上,体重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不超过标准体重的30%。
4.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的男性公民。驾驶员、厨师年龄放宽至38周岁,驾驶员需持B证以上驾驶证件。
5.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同等学历,具有特殊职业技能人员适当放宽限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招聘
1.在军队服役期间受记大过以上处分或者受党内严重警告以上处分的。
2.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育、刑事处罚、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和有吸毒史的。
3.在各级公务员招考等国家法定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
4.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
5.曾因违反政府专职消防员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本人或家庭成员参加非法组织或从事其它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政府专职消防员工作的情形。
招聘方法及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3年9月19日8:00至2023年10月8日18:00,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与整个考试聘用过程中使用的身份证及相关信息必须真实、准确、完整、有效,逾期不予补报。
2、报名地点:范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堤路消防站(范县新区金堤路与文化街交叉口)。
3、报名要求:报名者持身份证、第一学历等(中专学历需带报到证)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退役士兵须持入伍通知书或退伍证原件及复印件;未颁发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学校出具的学籍证明等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填写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4、报名时,交近期同底版(蓝色)免冠一寸彩照2张,填写《范县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消防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一式两份。
5、应聘者报名时所提供的联系方式必须准确无误,在公开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若因本人填报的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原因而无法联系到本人,造成的后果由应聘者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始终,采取报名时初审和面试前复审相结合的办法进行;应聘者报名及资格复审时提供的信息和有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提供假材料的,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考试
考试包括面试和体能测试,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占40%、体能测试成绩占60%,两项之和为个人考试总成绩(保留1位小数)。
(一)体能测试。时间为2023年10月9日,主要考核单杠引体向上(次/3分钟),10米*4折返跑(秒),1500米跑(分、秒),仰卧起坐(次/3分钟),体能测试地点与方法由范县消防救援大队负责实施。
(二)面试。时间为2023年10月10日,在范县消防救援大队金堤路消防站(范县 新区金堤路与文化街交叉口)会议室进行面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