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体检与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招聘岗位数量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体检按《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承担。城乡低保户家庭人员持户口所在地县(市、区)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建档立卡的贫困户家庭人员凭户籍地乡镇政府证明信免交体检费。
参加体检的人员、时间、地点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布。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3日内根据体检的有关规定提出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考察工作由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内容主要是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以及与报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放弃体检或考察期间不能按时提供人事档案和相关手续的,视为自愿放弃。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出现招聘岗位空缺的,不再递补。
(九)公示聘用
根据体检与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逾期不报到的,取消聘用。因取消聘用出现的岗位缺额不再递补。
五、管理和待遇
本次招聘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事业编制管理,依据考试总成绩,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统一派驻到南乐县12个乡镇工作。新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在南乐县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后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六、组织领导
为加强这次招聘工作的领导,成立2018年南乐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承办具体事宜。
七、其它事项
(一)《2018年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及相关招聘信息在南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发布,不再采取其他方式通知到每位报考人员。报考人员要在报名后密切关注网站,以免错过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考察等招聘环节。未按时、按要求参加各招聘环节的,取消聘用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报考人员个人承担。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并全面正确理解关于本次招聘的公告内容,严格按照招聘公告的规定参加报名和考试。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违反考试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并记入诚信档案。凡在报名资格条件上弄虚作假,或在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违反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全市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责任。
(三)本次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指定具体考试范围和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0393-8653026
监督电话:0393-8653007
原标题:2018年南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2018年 1 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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