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根据《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河南省政府法律顾问工作暂行规定的通知》(豫政〔2015〕81号),经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选聘县政府法律顾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人数和聘任期限
在符合条件的法学专家和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中选聘6名政府法律顾问。聘任期限为3年,从2019年11月1日起至2022年10月31日。县政府将根据法律顾问在聘任年度的考核结果确定是否续聘。
二、职责与报酬
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主要是为县政府重大决策和疑难问题处置提供法律服务,对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合同协议和其他法律文书进行合法性审核,参与县政府行政复议案件,代理诉讼和其他法律事务,参与法治宣传教育。
法律顾问轮流在综治中心律师工作室值班,每天保证一个人。平均每天报酬为600元。6人总报酬为15—20万元/年(根据实际值班天数和考勤情况计发)。
三、选聘人员的基本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年龄在35周岁至50周岁之间(1969年10月20日至1984年10月20日期间出生)。
(四)具有全日制高等学校法学类专科及以上学历。法理、行政法、民商法、非诉讼法律事务等专业知识扎实。
(五)应当具有5年以上执业经验和较强的专业能力。
(六)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律师协会的行业处罚。
四、选聘程序
县司法局负责具体选聘工作,选聘程序按报名、评审、公示、聘任等进行,具体如下:
(一)报名。符合条件且愿意担任清丰县政府法律顾问,按要求提交申请材料报名。
(二)评审。评审分书面评审、面谈评审两个环节。书面评审主要根据应聘者提交的书面材料进行评审,县司法局进行初步筛选。书面评审通过后的应聘者将通知面谈时间,未通过书面评审的应聘者不予通知。面谈评审主要了解应聘者工作设想、工作承诺等情况。评审小组将根据书面评审、面谈评审的情况,并综合考虑应聘者学历、履历、专业特长、在相关领域的影响及个人职业操守,并考虑年龄结构、专业类别比例等因素,确定初选名单。
(三)公示。初选名单报县政府审核后进行公示。
(四)聘任。根据初审结果,报县政府同意后,签订法律服务合同,并统一颁发聘书。
六、报名时间及方式
请于10月21日前将申请材料纸质版提交至清丰县司法局。
报名时需提交下列资料:
(一)申请表一式三份。
(二)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律师执业证或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报名时需核对原件)。
(三)专家学者需提供近3年所从事的法律教学、法学研究、法学实践的成果成绩,包括公开发表的学术文章、专著和其他研究成果;律师需提供近3年代理的典型案例、答辩状、代理词、合同协议文本等各不少于2份。
(四)专家学者、律师近3年工作(执业)情况。
(五)律师所在律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及近3年的业务工作情况(包括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担任政府、企事单位、人民团体等的法律顾问情况)。
(六)对应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响应时间、工作团队资源、工作质量、工作效率等方面的承诺。
(七)其他证明个人能力、经历的资料。
请报名者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报名并按要求提交各项资料。
有关申请表格见附件。
报名地址:清丰县司法局公共法律事务股。
联系人:宋丽君 侯兰兰
电话:13693935735、18939388807
清丰县司法局
2019年10月11日
附件
清丰县人民政府法律顾问选聘报名表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1寸免冠 彩色照片 | |||
出生 年月 | 政治 面貌 | 籍贯 | ||||
最高 学历 | 最高 学位 | |||||
全日制 学历 | 全日制学位 | |||||
毕业 院校 | 专业 | |||||
执业(资格) 证书 | 证书 编号 | |||||
工作 单位 | 执业 时间 | |||||
职务 | 职称 | |||||
个人 专长 | 研究 方向 | |||||
联 系 方 式 | 办公 电话 | 手机 号码 | ||||
通信 地址 | ||||||
电子 邮箱 | ||||||
其他 方式 | ||||||
学 习 简 历 (高中起) | ||||||
工 作 经 历 | ||||||
本人承诺:以上所填内容及提交的有关表格、材料真实准确。 应聘人签名: 2019年月日 | ||||||
所在单位或律师事务所审核推荐意见 | 审核人签名:(审核推荐单位盖章) 2019年月日 |